王名谈非公募基金会:它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基金会
清华大学公益慈善研究院院长王名自1998年成立清华大学NGO研究中心,长期从事NGO和公益慈善领域的研究,并积极参与政策和制度的推动,见证了中国公益20多年的发展和生态系统的逐渐形成。近日,王名在接受中国基金会发展论坛(CFF)采访时表示,他非常看好非公募基金会的前景,认为它的发展趋势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想。他表示:“非公募基金会不仅是一个概念,最重要的,它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基金会。”并建议一定要在政策上优先让非公募基金会往前面走。
小编撷取了其中的18个观点,以飨读者:
#1我们注意到NGO不仅有自律的问题,还有问责的问题。只靠自律不够,特别是像基金会这样公益性强的组织,需要有第三方问责,这是萨拉蒙教授一直强调的,我非常认可。
#2我们看到一个趋势,公益的生态系统逐渐开始建构起来。大家一般喜欢用行业的概念,我不太喜欢用这个词。我的理解是一个生态系统,里面包括资金的提供方、支持型组织、项目型组织、服务型组织、问责型组织等等。这些组织各自起到自己的作用,生态就开始慢慢形成了,这是大家共同推动的一个结果。
#3公募和非公募的最大差别在于,监管成本和监管难度不一样。公募基金会的监管成本很高,监管难度也很大。因为产权归属不一样,非公募是花自己的钱,由自己来做公益,很清楚哪些钱该怎么花,但是公募是花别人的钱。
#4非公募基金会不仅是一个概念,最重要的,它是真正意义上的现代基金会。现代基金会的核心是留本用息。接受捐赠是基金会的机制之一,钱花出去、能花在什么地方,是要按照捐赠人的意愿去做的。这中间必须要有一个增值机制,如果没有这个机制,基金会就一直花的是本金。这是我们基金会到现在都没有解决的问题。
#5台湾有一位著名的思想家叫王云五,很早就过世了,他说过基金会的真正价值是“把有限的财富变成无限的财富,把有限的生命变成无限的生命”。王云五讲得很深刻。老洛克菲勒早就走了,但洛克菲勒基金会还在,卡耐基也永续化了。用公益的机制,使财富永续化,我觉得这是基金会的本质。
#62004年《基金会管理条例》有历史性的贡献。这个贡献的重要程度是《慈善法》都没有达到的。因为《基金会管理条例》解决了一个重大的问题,就是让现代基金会开始真正在中国落地……只有非公募的现代基金会,才具有可持续性,捐来的钱才能滚动起来。可持续性的出现是革命性的,所以我说2004年以后是基金会发展的真正的春天。
#72004年以后,不管是在跟民政部沟通的时候,还是在《慈善法》的立法过程中,我反复强调,能做大做强的基金会绝对不是公募基金会,只有非公募基金会。有人问我,中国的基金会能做多大?我说,要做多大就能做多大,只要你的财富在积累,只要这个增值机制能够活起来、在运行,基金会是有巨大发展空间的。
#8我做立法推动时建议过,中国的非公募基金会还需要有很长一段比较宽松的发展环境,才能让更多私人财富进入公益领域。靠监管解决不了问题,只能让私人财富敬而远之。
#9创造新机制很重要。为什么过去十多年非公募基金会发展迅速,原因是我们接受了现代基金会这种新的机制。在这次《慈善法》修订,我们一直呼吁分开慈善组织和社会组织,把慈善组织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组织,纳入新的监管与发展体制,不要用管控社会组织的方式来管控慈善组织、基金会,特别是非公募基金会。
公募基金会甚至改成慈善会更好,慈善会要监管,所以不要拿公募的标准来管控非公募。要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给基金会宽松的政策。不要管得过多过细,基金会投资用于公益项目的比例不要限制,也不要限制成本。
#10做大做强基金会指的是做大非公募基金会。要想做大做强一定要有绿色通道。非公募基金会准确来说保护了公募基金会,基金会又保护了其他慈善组织,慈善组织又保护了社会组织。现在这种管控是劣币驱逐良币,良币本来要在前面,你把它们都拉回来,不让往前走,这很有问题。所以,一定要在政策上优先让非公募基金会往前面走。
#11公募和非公募两种完全不同的形式非要放到一起,很多公募基金会丑恶的东西全部被遮蔽住了。现在是拿看90万家社会组织的眼镜来看不足9000家的基金会,然后去检查问题,这种约束机制不是让基金会发展。
#12民政部最近也在推资助型基金会,这是现代基金会的典型形态。现代基金会做到一定程度不会自己做项目,因为觉得划不来。主要精力还是要放到资金运作上,保证资金有效,建立有效的资助体系。为此需要有一批慈善组织来合作,把钱给对方,让对方来干。
#13真正的基金会,做公益的用款在整个资金体系中的占比非常有限。所以基金会不能简单定义为公益或非营利,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前端接受捐赠和筹款可以算是公益,但非营利不一定。而且非公募的产权到底发生了多大程度的转移,也是需要研究的。非公募基金会没有很强的产权约束机制,约束来自于部分产权,而不是完全转让。
#14非公募基金会就是财富剩余的概念,它不是基于良知、爱心、怜悯,这些很重要,可千万不能为了怜悯而成立非公募基金会,所有的非公募基金会都是因为财富剩余了才做的,而且一定是有大财才做的。
#15没有财富剩余,就没有基金会可谈。第三次分配的本质含义是财富剩余,非公募基金会一定是财富剩余的存在形态。有的人勒紧裤腰带成立非公募基金会,投资出了问题还想回去,民政部门不让。我说回去就回去吧,它本来就不是非公募基金会,就是想试试看。真正做非公募基金会,一定是第三次分配的形式。
#16我非常看好非公募基金会的前景,它的发展趋势远远超出我们的预想。我建议基金会论坛下一步的重心还是要放在非公募上,而且要推动相关政策方面的认知和调整。第三次分配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在这个过程中来推,有可能推动相关政策的转型。别看非公募基金会现在只是社会组织中很小的一部分,它做大了不得了,能做得非常大。
#17我们从2004年到现在非常幸运且比较成功地走了一条路,就是让非公募基金会真正起来了。但也只是起来了,还有好多问题没解决,非公募基金会自身也有好多问题,例如规模、运行、专业化等等。但是我觉得这是方向,这是希望。
#18民政部门自己也很清楚,这么多问题能不管吗?但我说,那些问题是谁的问题?是社会组织的问题,你就去管社会组织;不是基金会的问题,就不要把它放到基金会里面来要求。基金会的问题也要分一下,有些问题是公募基金会的,有些问题是非公募基金会的,要把问题分开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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