仁者佳 发表于 2021-10-22 17:11:43

我已经获得互助金,继续留在康爱公社,以后还能再申请吗

(1)度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低度恶性肿瘤、恶性肿瘤-重度I类、重大疾病-一般大病的社员,申请大病相关互助社的互助金后,若持续承担分摊,可在服务期限内享受在该互助社二次申请互助的权益。

(2)度过观察期后首次确诊恶性肿瘤-重度II类、重大疾病-特定大病,申请大病相关互助社的互助金后,不再享受该社的受助权益,需要退出。同时可以加入对应的病友互助社,获得后续互助权益:非癌症及艾滋病相关疾病——加入轻症病友互助社;癌症——加入癌友互助社。

(3)若申请的是意外相关的定额型互助社(综合意外互助社、爸妈骨折互助社),若额度未使用完毕或未身故,可继续保留,继续承担分摊可继续享受互助权益,至额度使用完毕或本人身故或服务到期为止。


15959984116 发表于 2021-10-27 12:08:09

申请互助金很难很难

康爱公社小助手1 发表于 2021-10-27 14:08:49

15959984116 发表于 2021-10-27 12:08
申请互助金很难很难

1,公社入社时没有相关严格的健康审核,只能事后加强,确保审核环节严格、可信,这也是一种平衡;

2,公社资助的每1分钱来自每1位社员,要对每1分钱负责,对每1个社员负责;

3,公社不同于保险公司,每个资助事件要对所有社员公示、公开,社员监督来自四面八方,保险公司即便有理赔损失也可以内部消化,不需要对其他投保人解释;

4,防范、避免“朋友圈求助类欺诈”,造假在国内已经形成产业,防范投机分子的欺诈行为,任务艰巨;

5,严格执行公社规则,保证规则的权威性,确保公社的长期稳定运行,真正地造福于民。

15959984116 发表于 2021-10-27 14:17:06

一直说补充。

仁者佳 发表于 2021-10-27 17:17:02

15959984116 发表于 2021-10-27 14:17
一直说补充。

您好,既然要公示,那要对所有社员负责,尽可能使公示的材料完善和不出纰漏,在这种情况下只能严格要求各种材料,否则无法跟社员交待。
请社友理解,积极配合按照要求提供相应材料和配合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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