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21-5-28 11:45:58

在康爱公社出钱帮人是容易的,申请互助拿钱是困难的

有社友在申请互助时因要求补充材料抱怨太麻烦,有社员抱怨申请周期长(从申请到拿到款项至少20天),而来自申请被拒的抱怨就更多了。
如果说这就是申请互助很困难的话,那很遗憾,的确是这样的。

为什么会这样?
我也在反思,可能是好多原因综合的结果。根本上可能还是由互助模式的机制决定的,康爱公社本身是一个信息中介而已。
1、它需要向所有社员交待是否互助的依据,以接受监督;
2、它需要把很多环节透明化,以取信于社员,而这些环节都需要一定时间;
3、它需要回应社员对分摊上升的质疑,严格审核并过滤不符合规则的申请人。
4、它事后分摊的特点使公社需每次互助前先行取得社员信任。

与保险公司相比较,就能看出,保险公司的理赔不需公示、不公开调查报告,理赔在内部决定,它只要说服用户相信它就行,当然这个说服的过程也是花了很大价钱的(销售)。用户一旦交了保费,就相当于把所有事务委托给了保险公司,他只需与保险公司打交道而不必理会其他投保人。

另一方面,也是缺乏信任导致的。如果用户申请时,康爱公社能即时判断真实性、即时决定提供互助并给予其互助金,而后从社员账户进行补扣,那似乎也能大大提高效率,但用户未必信任公社。加之欺诈现象的客观存在,康爱公社也不信任申请人,所以需严格审核,使得过程繁琐,互助申请人的体验极差,造成了『在康爱公社出钱帮人是容易的,申请互助拿钱是困难的』的评价。

这些问题并非不能解决,但需要时间,因为解决这个问题的过程,就是建立『互信』的过程,所以需要时间。




永6783 发表于 2021-6-29 09:11:09

建议社长考虑对于度过等待期5年及以上的人,被查出的加入前10年以上既往史不满足健康告知给予一定程度的人性化处理,给予50%的互助金。

比如A于2015年1月1日加入抗癌互助社(互助权利),于2016年1月1日渡过等待期,于2021年3月1日被确诊为肝癌提交申请,被查出A与2004年2月1日被确诊为B疾病,该B疾病已与2004年5月1日被手术或者药物治疗完毕且已经不需要再次吃药手术治疗(排除慢性病等未被治愈需要长期吃药的病),50%的互助金给予互助。
因为加入前一个10年以上已经被治愈的既往史(即使该既往史不满足加入时的健康告知)对重大疾病的概率几乎没有影响,再加上等待期有1年的时候,再加上度过等待期5年时间,相当于累计有16年以上时间了,在医学上可以认为该既往史于重大疾病根本没有任何关系了。即使是癌症这种非常严重的重大疾病,只要治愈后生存期超过10年以上,那么将与普通健康人得病的概率一样,甚至这些人重新再得重大疾病的概率远低于普通人。

建议社长考虑对于度过等待期10年及以上的人,被查出的加入前已经治愈的既往史不满足健康告知给予一定程度的人性化处理,给予80%的互助金。

建议社长考虑对于度过等待期10年及以上的人,被查出的加入前10年以上已经治愈的既往史不满足健康告知给予一定程度的人性化处理,给予100%的互助金。

建议社长考虑对于度过等待期15年及以上的人,除加入前的既往史与目前确诊的重大疾病属于相关疾病(比如乙肝与肝癌),给予80%的互助金。

建议社长考虑对于度过等待期15年及以上的人,加入前的既往史与目前确诊的重大疾病属于非相关疾病(比如乙肝与肺癌),给予100%的互助金。
建议社长考虑对于度过等待期20年及以上的人,不用检查加入前是否满足健康告知,给予100%的互助金。
以上建议只针对于抗癌互助社、康爱大病互助社、女性特定大病互助社、男性特定大病互助社、质子重离子治疗互助社,但不包含百万医疗补充互助社。

其实对于一些是否久远(加入前10年以前已经治愈的既往史),甚至渡过等待期20年以上的人,其他这些人与带病投保已经没有关系了,目前公社的审核是比较严格的,虽然对度过等待期5年给予社员在该互助社历史贡献的50倍,但是50倍的互助真心不多。

虢桂良 发表于 2021-7-5 20:31:24

如果只是帮助别人,就失去了抱团治病的初衷。

Ljx(^_^;)76 发表于 2021-7-6 02:11:12

已经很快了,我生病的时候刚好两个月,就拿到互助金,而我在其他平台,同一天申请的,18个月才拿到互助金,

何子琼 发表于 2021-7-6 06:31:48

球吃多了的人才去搞这些假

东莞马占伟 发表于 2021-7-6 09:32:35

个人感觉这个还好,保险公司理赔也一样需要补充资料,是很多社员不了解一个理赔的机制,所以增加了很多无谓的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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