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失误,还要一年期限?
去年误删除老年大病互助,发现后又重新加入了。为什么还要观察一年。不理解,都加入好几年了。:@:@:@ 原来在大病里边操作失误,退出来了,随后加入就需要一年观察期。:L:L:L无语了。 为什么错过履行义务就被锁定、等待期需要重新计算?https://club.kags.cn/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32386&fromuid=23881
(出处: 康爱公社社区)
我从来没错过履行义务,系统都有记录的。不人性化,发现腿错了没有补救,以前也不是没有履行义务。 牡鑫海澳彭华山 发表于 2020-1-29 18:45
我从来没错过履行义务,系统都有记录的。不人性化,发现腿错了没有补救,以前也不是没有履行义务。 ...
原因在于我们无法明确到底是误操作还是有意操作,如果不断发生此类事件,则公社制度的权威性不复存在,影响公社公信力。 原来加入的太多,想退出几个点错了。马上又加入这个就没有机会改正了。
以前一直都是履行义务,这个难道是看不出来吗?还什么有意的无意的,你说的这个有意义吗? 我15年加入的,到期就存款,也没注意加入几个互助。去年朋友提示说有的没用,才处理删除的,操作失误的。
我就是觉得这样不人性化,不合理。你别在那里和我讲,就算是有意的,以前的互助就白做了吗?也不是说相隔很久才重新加入的,是马上又进入,你能听明白中国话吗?
马丁你出来说两句,我提出的这件事有问题吗??? 这个是我加入的时间,我也不是无理取闹,就是你说的这个,有意无意太特么气人了。
有意也好无意也罢,党对于有些人所犯的错误,都能给予改过更正的机会。这里是不能做到的吗?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个我也认可,只是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内,应该给予纠错的机会,否则是不是太死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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