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19-9-25 09:23:36

关于拒绝资助的纠纷,打官司还是求和解?

未来,因拒绝资助引起的纠纷肯定不在少数,不少社员也会诉诸法律解决这些争端。
针对这一问题,目前有些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打官司对于公社伤害不小,因为民意往往可能会站在被拒绝资助一方,如果有不负责任的媒体报道,会对公社声誉造成巨大伤害,而且会极大占用公社精力,所以应尽可能花钱求和解;
一种意见认为通过法律途径是解决问题的方式之一,对于公司健康发展是必不可少的一环,相信社员能理解公社,应积极举证应诉。
你支持哪种意见?

康爱公社何正坤 发表于 2019-9-25 09:48:00

支持应诉,只要站在道理的一边,走遍天下都不怕。

月球原住民99 发表于 2019-9-25 09:49:34

我觉得,建立社员代表纠纷投票评判机制也是一种办法。

如何遗忘 发表于 2019-9-25 10:05:02

不是不赞成和解,但是和解的代价是什么?加入公社相当于接受公社的规则,如果和解需要牺牲规则的坚持,我认为不如应诉。

任重道远43 发表于 2019-9-25 10:31:43

只要是符合资助条件,必须的!不符合和解!会有更多次不符合要求的去胡搅蛮缠?
我老婆是癌友社,上次申请不符合!只能符合要求再讲,绝对不会胡搅蛮缠!

张马丁 发表于 2019-9-25 11:01:07

月球原住民99 发表于 2019-9-25 09:49
我觉得,建立社员代表纠纷投票评判机制也是一种办法。

这的确能解决问题。但这个做法实际意义其实是甩锅,把责任推给社友,我担心社友可能站在情感角度而不能理性判断,而且会放大争议问题涉及的隐私,不利于保护隐私。当然我的理解可能不对。

庄良辉6 发表于 2019-9-25 11:01:08

用法律保护公社健康发展!

庄良辉6 发表于 2019-9-25 11:01:09

用法律保护公社健康发展!

WYL61 发表于 2019-9-25 11:42:02

法治社会,我支持应诉。
社会是随着这样发展的。

英雄泪tony46 发表于 2019-9-25 11:44:41

支持应诉,用法律保护公社健康发展!

ma绍殿 发表于 2019-9-25 12:24:32

个人认为:只要过了等待期,就可以申请互助!互助是互相帮助嘛。

八连12 发表于 2019-9-25 13:14:36

无规矩不成方圆!

:哥只是个传说 发表于 2019-9-25 14:05:58

我认为公社的运行体制还不健全,加入康爱公社的社友加入时间有的超过了好几年,生病的时候申请资助说加入前有怎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得到资助,确实伤了部分社友对公社的信心,有谁会花几年时间去骗保呢,应当规定超过几年后条件给予放宽处理。

月球原住民99 发表于 2019-9-25 17:03:55

和解怎么和?
是所有拒绝案例都采取和解的方式还是有所选择?
是公社妥协吗?

妞妞彤宝 发表于 2019-9-26 08:50:46

一旦和解,那之前和现在或者以后拒绝的社友都会要求和解,到那个时候公社又该怎么办呢?不和解,如果碰到不讲理说不通的社友非要走法律程序威胁,像社长说的,如果有同行或者媒体故意抹黑公社,那公社真的很难承受那个煎熬过程,毕竟现在网络传播速度太快了

陈学武159176979 发表于 2019-9-26 08:59:25

      确实拒绝支助有可能让不明真相的社员误解而退出公社,也有可能因为第三方确认机构发现公社操作过程中的漏洞而滋生腐败。
   但是不要怕被起诉,因为现在每一次社会道德滑坡都与法律不完善、法官判案违背人伦、善良群体害怕痞子纠缠、害怕打官司的成本、信息披露不完整不对称等因素造成。
但是,我们一开始都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去应对这种变恶的可能。

    我们要充分发动比邻地区,更接近患者真相
   

张骄傲(天泽百货 发表于 2019-9-26 09:57:49

把互助公约简化成若干条,在新加λ的社员,要求他们填表格,符合要求的才能加入公社。这样可以减少后面的支助纠纷!

仁者佳 发表于 2019-9-26 11:47:06

:哥只是个传说 发表于 2019-9-25 14:05
我认为公社的运行体制还不健全,加入康爱公社的社友加入时间有的超过了好几年,生病的时候申请资助说加入前 ...

关于度过等待期满5年受助社员免交审核费的公告
https://club.kags.com/thread-153483-1-2.html

关于既往病或等待期生病人群等待期满五年后的权利办法
https://club.kags.com/thread-149217-1-2.html

语过添情14 发表于 2019-9-26 14:33:49

应该征求民意,既然交钱就希望有保障,当然谁都不希望用到它,只希望帮助有需要的人,但是不幸的发生如若真的困难那么应该考虑一下

徐荣治 发表于 2019-9-26 16:13:52

和解的代价就是公社不能长久下去,和解并不能留住人,反而打击了遵守规则的人,给人有穿空子的方便,我不同意!

文文3 发表于 2019-9-26 22:41:17

:我也说一说评论一下!根据康爱公社发展前景看,我认为只要是加入满五年的社员不论以前得什么重病入社五年内没病五年后得病都应该救助这是公社今后发展的方向!

李祯印 发表于 2019-10-2 18:33:03

:哥只是个传说 发表于 2019-9-25 14:05
我认为公社的运行体制还不健全,加入康爱公社的社友加入时间有的超过了好几年,生病的时候申请资助说加入前 ...

非常好的提议

李东庆 发表于 2019-10-6 06:56:46

如果总是和解,就会没完没了,变本加厉。

李霞【霞宝】188 发表于 2019-10-16 11:29:01

我认为公社的运行体制还不健全,加入康爱公社的社友加入时间有的超过了好几年,生病的时候申请资助说加入前有怎样那样的原因,不能得到资助,确实伤了部分社友对公社的信心,有谁会花几年时间去骗保呢,应当规定超过几年后条件给予放宽处理。

濯涟14 发表于 2019-10-27 23:18:41

公社有严格的审核制度,不合规就不应获资助

石林53 发表于 2019-11-25 21:07:07

可以适当放宽受助标谁(比如三年五年无雷审查入社告知是否有遗漏,但是实锤有病再入社不在此列),我相信认同资助的人也是悲悯不幸会认同的。
当然,更多好难题交给公社了,希望公社越办越好,福佑大众。

财神爷 发表于 2019-11-27 17:24:07

应诉,再把被拒绝资助的原因公开公布!!!
也可以设立一个社员讨论团专门针对这种被拒绝资助案例分析,然后根据被拒绝资助方的态度再决定是否在公社版块上公布!!!

赣D49060林鸿63 发表于 2019-12-6 22:50:06

鉴于过去的地方分社设计已无法满足当下的发展要求,在全部地方分社授权到期之际,康爱公社决定:取消分社,取消分社长头衔,代之以新计划。认同公社使命愿意继续参与的分社长,在新计划中将被优先考虑且将赋予更多能力。呵呵,有点权限转移!虽然我不是什么分社长。我想说,入住所有的互助公社之前康爱社区有要求社员提供第三方平台身体检查报告吗??人人都可以入互助公社,自愿告知身体健康!2018年有条公约增加申请互助,审核费用一般3000元。这条条规规通得过吗?那些想申请互助的,会不会是雪上加霜呢?我2016年入社,身体一切健康!亲友代管2人。都是为了人人为我我为人人原则进社,求个心安。可近来的条条框框多了,互助费用真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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