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19-9-18 11:33:16

入社前发生的小病与入社后确诊的大病没有关系还是被拒?

有社友提出质疑,入社前的确是发生过一些病情,但是这跟入社并度过等待期后确诊的大病没有关系,为什么还是会被拒绝资助?这不合理!
乍看不合理其实也合理,这也是互助平台无可奈何的选择。

公社资助的像大病互助社,涉及上百种大病,我们无法一一例举小病和大病对应关系并体现在健康告知里(很可能会有数万种排列组合、而且有些在科学上可能还存在争议)。比如:
——严重高血压与这100多种大病哪些有关系、哪些没关系?
——小便隐血与哪些癌症有关系、哪些癌症没关系?
——高血压130和140,哪个更易致癌?
所以,在健康告知里,只能广谱式、一刀切的列举,以使入社的健康要求能够基本上满足入社公平这一原则。
既然有了规则(入社告知),那就得遵守,而不能一事一议临时变通。之所以觉得不公平,是这个事已经发生的情况下,是事后。以事后感觉不合理要改变事前既有的约定,那不符合契约精神。如果我们随变改变规则,那公社就不可信了。未来是未知的,互助平台并不能预料未来会发生不合理的事件,所以从主观上公社也不存在故意拒绝的问题。

从反面想一想,如果不做这样的要求会发生什么样的情况?那就是投机现象可能会很多,不少发生过健康问题的人都会涌入有健康要求的社区碰运气,会使社区的健康状况恶化、会增加大家的分摊压力,最终使社区难以可持续。而如果公社工作人员能临时变通决定时,那很可能会发生以权谋私的情况。本着防范欺诈和投机的原则,公社需要严格限定受助标准并使之适用于所有人。所有人适用,就是公平。

从公社角度,其实已经很人性化的解决了问题:
1、设立了数个病人可以加入的互助社;
2、针对长期在公社贡献的,即便不符合公社标准,也有一定的资助(如历史贡献的50倍)
这都是针对这一问题的解决方案,望社友耐心的了解一下。



红梅张敏 发表于 2019-10-5 16:40:11

自由自由 发表于 2019-9-18 22:58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公益制度制度繁琐,操作须谨慎!
有个小小建议:


赞同,人过40岁以后体检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小病,互助公约制度繁琐非专业人士很难完全看懂,我相信大多数人都是带着公益心加入的而且大多经济条件不是太好,也许互助金就是救命钱,付出了那么多等需要救助时却被告知没有资格会让多少人寒了心!是不是也违背公社自助助人的本意呢?是不是应该有个入社的引导,比如回答问题,再比如有个得病后可以互助的期限,总之应该更人性化一点才能更好的实践公益的价值

遵义黎治广 发表于 2019-9-18 12:45:49

入社前的小病,可以设置一个较合理的时间限制,如入社前有过小病,在一定的时间后,如果所患大病和之前的小病不是根本直接的关系,可以享受权利,如加入康爱之前有过胃炎,但申请的是肺癌可以享受权利,一刀切确实不公平

爱党更爱国 发表于 2019-9-18 12:03:27

无论风狂雨骤,我心坚定依旧。

自由自由 发表于 2019-9-18 22:58:07

张马丁 发表于 2019-9-18 13:16
这里有几个问题:
1、一个人胃炎,是否其健康状况要比健康人差一些,大病的概率是否会高一点?其他人是否 ...

大千世界,无奇不有,
公益制度制度繁琐,操作须谨慎!
有个小小建议:
能否把入社须知中,非准入小病,人们容易麻痹的小病,如:胃炎……之类,再做醒目些,便于入社前的了解,能配上语音就更好了……
我坚信☞办法总比困难多!
通过我加入康爱(抗癌)公社多年以来的观察
在康爱公社沟通群中,从社友们的沟通内容,不难看出……
前期入社的社友有好多,都不是完全了解入社须知后加入的,只是听了引路人及其它社友们讲了,很多关于加入抗癌互助社的优点,而加入的……
如不完善,后期加入者也会如此循环。
加入的社友,或多,或少,都是有份公益情怀,才加入的
若真让不幸赶上时,才发现不可互助……
惋惜!
以于事无补
换位思考
他身边的人会怎么看他,在那些人心里对康爱公社的理解又会是怎的呢?
多少会让人有种上当受骗的感觉……
辛苦您了,感谢!

小蓉28 发表于 2019-9-18 20:17:58

遵义黎治广 发表于 2019-9-18 12:45
入社前的小病,可以设置一个较合理的时间限制,如入社前有过小病,在一定的时间后,如果所患大病和之前的小 ...

说的对,希望公社能体谅并改进

肥妈森记建材店 发表于 2019-9-18 14:17:56

谁没个小毛病

遵义黎治广 发表于 2019-9-18 13:24:02

张马丁 发表于 2019-9-18 13:16
这里有几个问题:
1、一个人胃炎,是否其健康状况要比健康人差一些,大病的概率是否会高一点?其他人是否 ...

所以就用时间来界定,加入公社十年20年后可以享受,因为社员已经资助他人10年了,现在的人只要去全面体检或多或少都有小病,纯属个人愚见

范明 发表于 2019-9-18 13:17:12

我们目标一致,就是想帮助更多不幸患病的社友!如果一些既往病史与发生大病无关,可否放松?适当地互助一些互助金?

仁和恒达家私罗 发表于 2019-9-18 12:49:22

谁没有个小毛病

成6232 发表于 2019-9-18 12:52:40

仁和恒达家私罗 发表于 2019-9-18 12:49
谁没有个小毛病

符合互助公约就可以,

张马丁 发表于 2019-9-18 13:16:01

遵义黎治广 发表于 2019-9-18 12:45
入社前的小病,可以设置一个较合理的时间限制,如入社前有过小病,在一定的时间后,如果所患大病和之前的小 ...
这里有几个问题:
1、一个人胃炎,是否其健康状况要比健康人差一些,大病的概率是否会高一点?其他人是否会感觉公平?
2、胃炎和肺癌看是否有明确的科学证明没有任何关系?胃炎影响饮食、饮食影响健康,会不会给肺癌的发生有促进?当然我也没有科学证据。意思是说你认为没关系,但是如果有人认为有关系,怎么办?
3、事先一一约定好,哪些小毛病对应哪些大病不影响资助,这没问题,但是谁有能力事先将各种情况一一列举呢?
4、一事一议说这两个病情有无关系,谁有这个权威说这个有无关系呢?大家都信这个权威吗?

张马丁 发表于 2019-9-18 13:25:32

遵义黎治广 发表于 2019-9-18 13:24
所以就用时间来界定,加入公社十年20年后可以享受,因为社员已经资助他人10年了,现在的人只要去全面体检 ...

目前公社有5年的补充规定,也是考虑此种情况。关于疾病、我国的医疗数据等,各地情况非常复杂,这是难点。

遵义黎治广 发表于 2019-9-18 13:27:32

遵义黎治广 发表于 2019-9-18 13:24
所以就用时间来界定,加入公社十年20年后可以享受,因为社员已经资助他人10年了,现在的人只要去全面体检 ...

要严格来说,个人的生活习惯和工作环境同样是大病风险的因素,

永6783 发表于 2019-9-18 13:46:34

理解与支持,就是不要随意改变规则,每次改变规则都请慎重!慎重!慎重!
使老人既可以按老规则也可以按新规则执行,即按对老人有利的方式执行。

康爱公社何正坤 发表于 2019-9-18 16:52:48

支持公社规则,规则是针对所有人,而不是定向针对某一个人,力求公正公平,就只能广谱范围慨括并立公约,大家遵守契约,认真仔细阅读并了解,加入后就得照章行事,按规则执行。这无可厚非。

金叶子 发表于 2019-9-21 23:04:15

      每个人的身体状况都不一样,凡是大病都因小病而起,人到一定的年龄都会多少有些小病,但10年、20年后不一定会产生大病,只因小病会容易发展成大病而规定之规定,这也是对健康社友的负责行为,凡事公社都是从各个角度考虑问题后所决定的,以最人性化的一面来考虑所有的问题,所以我非常理解公社。我认为社员只要认可公社而愿意入社,只需按照规则行事就可以了。
      这只是我的看法而已,如果我有说错的地方,请多担待。
   

自由自由 发表于 2019-10-5 20:48:03

话说人无完人……理解万岁!
根据互助社友出现的实际情况,对一些大家所谓公认的,不合理的制度,做出一些调整这叫完善制度,咋就被你们说成乱改呢?
众观天下
人类的发展史
科学研究如此,教科书如此,各种法律也如,哪一项刚成立时候,不都是被论证后再使用的,使用后不合理,推翻,修改,再论证,再使用……。直到今天的进步!加油!

陈红玉 发表于 2019-10-8 17:26:59

遵义黎治广 发表于 2019-9-18 12:45
入社前的小病,可以设置一个较合理的时间限制,如入社前有过小病,在一定的时间后,如果所患大病和之前的小 ...

支持

相伴一生42 发表于 2019-10-9 09:41:19

这个可以制定一年或是两年的考察期,原来得的血压高,后来得了胃癌了,肺癌了,这个都不是他所引起,可以是互助,里面规定太繁琐,难以理解

相伴一生42 发表于 2019-10-9 09:44:04

这个也可以考虑像相互保一样,各地分社管理员作为再一次调查病历,走访调查,全国分社管理员组成审核团,审议互助通过与不通过,更加合理,人性化

天天向上33 发表于 2019-10-9 10:15:03

你这和保险一样的作法,

抓紧时间的手 发表于 2019-10-13 13:07:28

个人认为是应该设定一个期限。比如入社前多少年前发生的疾病就不在审核范围这样。有些人 多少年前的一些小毛病。可能自己都忘记了 个人想法不喜勿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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