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公社认真执行探视团团规!
对于探视团团长的确定,如果报名社员中有多位大使,团规中是这样规定的:如果该次报名探视团人员中有多位大使社员,则选择大使级别高的社员为团长;如果报名的多位大使社员的大使级别为同一级别,则根据报名时间顺序,选择报名时间居前的大使为团长。
意思很明白,大使级别相同的,按报名先后顺序确认团长。
但公社实际操作,是大使级别相同的,按各人的邀请人数来确定团长,而不是按照报名时间先后。
这与团规规定不符。
问其原因,说是系统自动生成的。那就是系统程序设计时就是这样做的。不符合规定的事为什么不加以改正呢?要不就修改团规,不要让康爱公社探视团这么重要的活动,康爱公社探视团团规这么重要的规则变得驴唇不对马嘴!
建议公社认真执行探视团团规! 其实,我也不赞成异地探视。我对公社对探视团团规的执行有异议。
不要此前可以,现在就不可以。 个人也不赞同异地探视:lol 个人也不赞同异地探视:lol 原来向公社有关人员反映了几次,闹的很不愉快,现在也懒得较真了。
现在又看到公社按团规规定不允许异地探视,不知道这是临时规定呢?还是从此都是这样规定?此前我是知道,跨市探视甚至做团长的情况是有的。
一个很热心公社的社员因此被伤了心,他参加过多次异地探视了,这次却被拒绝了。
公社人员说是按探视团规的规定而拒绝他的。看来公社是重视团规的,那我就再较下真,再反映下上边的问题。谁让我们拿康爱公社当回事呢。 楼主是公社多年铁粉,个人觉得建议中肯。既然团规与现实有冲突,改进应十分必要。 范明 发表于 2019-8-7 14:40
个人也不赞同异地探视
异地探视团长,属于飞象过河! 异地探视为何不可?异地的界定以什么来身份证还是什么?像我们常年不生活在户籍的而且工作地点不常固定的,以后是不是参与的机会就更少了,参与探视也是为了见证监督公社的义务,也是为了更好宣传公社!只要限探视人员数量就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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