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拆社团的弊端
首先讲一下自己的经历。我算是比较早加入公社的社员之一了,也很认可公社的理念,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也比较早的把家人都加入进来,代为托管。去年,自己家长辈意外摔倒导致腿骨折,想到有加入了社团,就有想到申请互助,当我打开看时,发现平台把意外这一部分分拆出来了,仔细看了看发现好像不符合受助规定了,(因为没有单独加入)说实话,我纳闷了。由于平时工作较忙 没有经常登陆关注,只是充了足够的钱等着扣。
平台的初衷:人人为我,我为人人。这个所谓的人人,应该不包括大人小孩老人儿童,而是一视同仁!过度的分拆社团就有往专业化保险公司发展的感觉,首先我们不排除社会有很多不同情况的人,身体残疾,慢性病缠身,意外高危人群等等,我们要做的其实更应该是注重真实而非分门别类!试想,他们其实才是最需要帮助的人!不是吗?
平台的初衷最早应该是出于帮助的理念,现在却往保障的理念发展。那就跟保险公司的性质基本无二,只是相对来说的感觉性价比高一些而已!相信很多人都有过给在网上筹款急需治病的人捐款的经历,甚至几百块的捐过,运用大数法则,假使同样的病症如果是社员需要,分摊到平台总人数其实每个人用不了多少钱就可以解决。
最后,建议平台应该考虑的是区别疾病总分类的帮助额度而不是分拆这么多社团。取消部分社团,根据疾病分类需要补助额度均摊到所有社员。加强真实性核实审验措施。核验费用基金会无法解决时,以适度需要均摊到所有社员,探视应以无偿自愿为主不应该有任何费用补助!(朋友参加后分享给我的不同意见及有质疑),可以考虑发一些荣誉解决!
总之,请回归帮助理念而不是保障理念! 如果不是拆分互助社,这位社友就没有权利了!https://club.kags.com/thread-166935-1-1.html 我觉得说的对!帮助需要有帮助的人,不至于因病致贫!有能力的时候帮助别人,在遇到疾病困难的时候希望得到别人的帮助! 公社做不到人人满意的,拆分总的来说对社员是利大害小! 见贤思_c2tZJ 发表于 2019-7-12 11:44
如果不是拆分互助社,这位社友就没有权利了!https://club.kags.com/thread-166935-1-1.html ...
拆分社团后,我们应该明白等于分化了本来并不是很多(相对于某些平台)的会员,那么,一出现需要帮助的情况均摊到每个人就会要很多钱,失去了大数帮助小数的意义。充钱不足不应该是理由,我说的是要在规则里面创新,比如他之前帮助了别人多少次适当的可以给他筹钱,也不是一味的拒绝,同样也保护了献爱心着不至于质疑与寒心。以年龄,病种,轻重,捐款多少为要素创新互助规则,以帮助的理念区别于当下其他的平台与保险公司,独树一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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