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拒绝资助社员起诉或投诉等问题,未来必不可少
近期,公社拒绝一位身故社员资助申请,原因是加入之前有急性心梗且住过院,现在家属表示不满,并要走法律途径起诉我们,同时要要向公安部门举报我们。我个人对此表示遗憾,但是公社作为平台,所有资助款来自其他社员, 我们并不能私下违反公约损害其他社友利益,只能按规则办事。如果产生纠纷,我们也欢迎司法介入。随着公社规模的扩大,这些纠纷将必不可少。
希望社友理解。
绵阳陶劲 发表于 2019-5-6 15:40
鹿死谁手?作为社员的我与公社奉陪到底!看谁笑到最后!这种人死得好,无耻家属,天遣 ...
我认为不管遇见怎么样不讲理的人,着为做人最起码的教养,都不应该在人家伤口上撒盐,这是做人最起码应该有的道德品质 这种情况肯定会越来越多。尽快建立社员申诉机制,公社内裁决机制,对公社和社员来说,都是好事。 按照人道主义。把那3000块钱调查费退回给他看,他也是挺冤枉的。 加入前有心梗肯定是不能接受互助的,就是走司法程序,他也赢不了这个官司。 首先为患者的不幸表示遗憾,祝患者早日康复。同时公约在先,规则制度在前。按规则自愿加入公社是默认承认了公约。不按规则制度加入则是自己本身的问题,不符合条件而强行要求改变规则制度来达到个人的意愿是不可能的,属于单方面违约。不怕同时也欢迎走法律程序,清者自清, 尽快建立社员申诉机制,社内裁决机制。既然是互肋,就必不可忘人性化的初衷,更不应该忘记初心,为何而来,否则有始无终。活则发(展),呆则死(散)。游击(活)打败正规(死)就是最有力例证。蚁可溃堤。 已转 蛮不讲理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 鹿死谁手?作为社员的我与公社奉陪到底!看谁笑到最后! 鹿死谁手?作为社员的我与公社奉陪到底!看谁笑到最后!这种人死得好,无耻家属,天遣 康爱公社何正坤 发表于 2019-5-6 12:07
首先为患者的不幸表示遗憾,祝患者早日康复。同时公约在先,规则制度在前。按规则自愿加入公社是默认承认了 ...
是身故哟! 哦,不好意思,不太明白,不过规则一事是对全体社员哈。 又一例带病入社:(:( 以制度规范为互助,期待更完善更好的服务各位社员。 支持按规定办事 随着发病个案增加,以后肯还会更多,健全申诉机制才是, 支持公社 社长别记心里,这种问题早应预测会来。证明公社经得起考验。 支持公社 如实告知并加入,是合法化的最有效的利剑。 公社初心不变,没规矩不成方圆,不怕他起诉。 绵阳陶劲 发表于 2019-5-6 15:40
鹿死谁手?作为社员的我与公社奉陪到底!看谁笑到最后!这种人死得好,无耻家属,天遣 ...
我认为不管遇见怎么样不讲理的人,着为做人最起码的教养,都不应该在人家伤口上撒盐,这是做人最起码应该有的道德品质 不幸固然需要怜悯,但不可违反规则,我们不是保险,任由他去吧…塞翁失马,法律途经,一可扩大影响,二可鞭策完善。总有部分人认为侥幸查不出,且行且珍借吧… 有法律做公正支持 这不是好事,长期下去必会把公社捣臭的。 这种情况(指合符救肋\不合符互助)公社可否发起众筹解决(二分之一的原额度),同时可为公社引流。一举多得(解决了问题,人性化了,宣传了)。 对于入社三年才确认恶性肿瘤,符合入社健康告知,等待期内无就诊记录的老社友,公社已3年前有囊样为由拒赔(省人民医院医生认为囊样里面是空的或水,不需要治疗),不顾公社条款重大疾病参考重疾的相关定义,本人要求引入公社公示合作第三方,要求保险会批准的有专项调查资格,且就在杭州本地的杭州联恒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有争议就要找公示的最权威的机构,业务范围杂的公司我们不认可,请马社长联系保险会批准的公社公示的杭州联恒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作为我们案件第三方调查机构 入社条件呢?双方不都明白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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