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高水长55 发表于 2019-4-16 07:36:32

我的建议

我认为康爱公社应该是一种民间互助组织,不是商业保险。只要入社达到一定年限,都应该互助。看着部分会员因有前期慢性病而失去互助机会,真有些不忍。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9-4-22 16:05:25

真是说说书了,现在严格审核,每个月分摊不超过10块钱,都有很多人喊分摊太高了,如果来者不拒,一个月分摊几百,你还会加入么?如果分摊和商业保险差不多,我肯定是不会加入的。

月球原住民99 发表于 2019-4-16 16:40:00

公社要考虑可持续性。如果互助标准太宽泛,会有大量的带病加入者,分摊也会随之大增,这对健康社员来说是不公平的,会导致社员的互助参与意愿降低,使公社难以持续发展。
有过病史的人可以加入相应的病友社。

山高水长55 发表于 2019-4-16 17:35:54

我的建议:互助组织是民间自发,不是商业保险,不以赚钱为目的。但必须要入社达到一定年限才能够互助。

山高水长55 发表于 2019-4-16 17:36:12

我的建议:互助组织是民间自发,不是商业保险,不以赚钱为目的。但必须要入社达到一定年限才能够互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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