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19-4-6 19:00:49

互助平台设置分摊上限是对社员远期利益的损害

有建议是为每月或每年的分摊设置一个上限,如每人每年分摊不超过100元,这样可以让互助平台的参与者放心。
这样当然是没有问题的,而且这个设置对平台来说很容易,一个公告就可完成,但是我们一直没有这么做,因为认为这其实是对所有社员未来利益的隐蔽性很强的损害。
道理很简单,互助平台早期足额筹款是没问题的,当万一经营不善风控不力或老龄化导致分摊必须提高,那么未来有一天在你需要资助时,因为当期筹款较多超过了这个分摊限额,那你能拿到的就不足当初入社时宣称的权利了。尤其是这个数字设置较低的情况下。。所以说这是一种变相的损害,可能会伤及你的权益。但是这样做对互助平台是有利的,早期便于平台宣传拉人,后期防止平台被理赔冲垮,从这个角度也成是对社员有益的一面。
权衡一下,你认为呢?

缘定一生婚纱摄 发表于 2019-4-19 15:12:35

建议公社,凡是加入公社2年或以上的,仍然在帮助他人(不欠费)的。因疏忽(如:亡记申请、错过时间)等其它原因未能享受互助的,且事件真实的。应给于公社总人数每人均堆5分内,总额小于等于5一一10万元/人的爱心救助,章显公社人性化,真正的爱心公社。

林能兴 发表于 2019-4-7 13:57:03

不赞成。与改为报销型互助平台有什么区别呢。

月球原住民99 发表于 2019-4-6 21:37:48

等到那时筹款数额很少时,会有更多的人有怨气,会有更多的人流失。

Amanda开心果 发表于 2019-4-6 20:23:34

分摊虽然会比会员估计的低,会员也会觉得不会有压力,但未来不幸患病,所筹金额可能会比入社时权利低!没有较大意义,中青一体会严重流失!可以说设置一定<一年>的分摊,对平台会员都是害大利小!

陈家祥138857433 发表于 2019-4-6 22:17:56

这样的话,也可以实行的,

糊涂大仙 发表于 2019-4-16 14:35:54

某克联盟就是这样做的,且提交申请资料后几月不见回复,通过延长审核时间变相控制发病率,我已退出了

蔷薇68 发表于 2019-4-18 18:03:32

正常剖腹产2次能不能加入公社?

永6783 发表于 2019-4-20 10:43:33

不建议设置分摊上限,设置了分摊上限会导致得病的时候是否能拿到足额互助金没谱了,参加这个就是为了保障。
支付宝的互助宝设置分摊上限不会导致生病的人无法拿到足额的互助金,原因在于:支付宝、信美相互保险公司承担超过分摊上限后的金额,而康爱公司平台自己本身根本没有收入,没有钱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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