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必要设立如此之多的公社
我参加了抗癌、大病及爸妈老人3个公社,每月扣两次,基本在40元左右。然后看分摊情况,两个公社分摊的人数重复那么多,其实就是让人分摊乘二了。我想说的是,癌症既然是大病,为什么还要另立公社?为什么不能合二为一呢?成立初衷是有病了大家分摊一块,也有几十万元。现在作为一个老社员,对现在的情况,真感觉好无语了。公社太多了! 谢谢您的建议,本意是给社员自由选择,如果一个社,简单是简单,但不能完全做到公平。就您的意见我们会认真考虑 自愿选择,加入的互助社多分摊多但相对的享受的权利也多 晨曦67 发表于 2018-9-29 14:37
自愿选择,加入的互助社多分摊多但相对的享受的权利也多
从字面意思理解,貌似有道理!实际呢?……让大多数人去评论吧 社多了,有个最麻烦的问题,就是给引进的社员介绍起来比较难,很多条款自己还拿不准,可操作性差了。 李东庆 发表于 2018-9-30 09:22
社多了,有个最麻烦的问题,就是给引进的社员介绍起来比较难,很多条款自己还拿不准,可操作性差了。 ...
我主要想和各位社员探讨一下,如此多的公社,每一个都会对社员不同程度予以诱导,怕自己会摊上了哪个,这本无可厚非。但是,各个公社应该明确界限。比如张三得了癌症,你就只能在抗癌公社里获得分摊,而不能再在大病公社再次让人分摊。对不对?170多万人啊,不敢想象,一人五毛钱也快一百万了!一人四十多元,你想想,多可怕 醒9902 发表于 2018-9-30 10:31
我主要想和各位社员探讨一下,如此多的公社,每一个都会对社员不同程度予以诱导,怕自己会摊上了哪个,这 ...
不能看社员总数,社多了太分散,要看每个分社的人数,最多的大病互助社也才88万人,癌症既有大病互助,又有抗癌互助,当时分拆时存量社员并没有增加权益,之后入社的可以自由选择。 请问下大病和抗癌有冲突吗?交两份钱只能赔付一个社的话。。赶紧退一个去。。。ヘ(_ _ヘ) 李东庆 发表于 2018-9-30 11:32
不能看社员总数,社多了太分散,要看每个分社的人数,最多的大病互助社也才88万人,癌症既有大病互助,又 ...
所以我觉得咱公社现在这样多的社员,没有必要那么多分社,只要符合规定的社员,出现状况了大家一起帮,人多力量大,且出很小的力就可以帮大忙!就像是水滴筹,我交了五十元,就不用管了,帮助了多少人啊! 浩1495 发表于 2018-9-30 12:02
请问下大病和抗癌有冲突吗?交两份钱只能赔付一个社的话。。赶紧退一个去。。。ヘ(_ _ヘ) ...
冲突。所以我考虑是不是退抗癌公社,只保留大病公社 浩1495 发表于 2018-9-30 12:02
请问下大病和抗癌有冲突吗?交两份钱只能赔付一个社的话。。赶紧退一个去。。。ヘ(_ _ヘ) ...
不冲突。如果不幸患癌,治疗费用巨大,只是大病社的权益额度是不够的,这样抗癌社就可以补充大病社额度的不足。
同时加入这两个社,是可以同时享受这两个社的权益的。 月球原住民99 发表于 2018-9-30 14:21
不冲突。如果不幸患癌,治疗费用巨大,只是大病社的权益额度是不够的,这样抗癌社就可以补充大病社额度的 ...
谢谢,通过交流,明白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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