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病定义存在不合理之处的说明
有社友反映,大病定义存在不合理之处,如有的微创手术不在资助之列但非微创手术却在资助之列,类似的情况可能还不少。首先,大病定义不是公社凭空制定,最主要的大病参考了官方定义,增加的一些大病也参考了保险、医学机构的一些标准;
其次,大病定义的确有不合理之处,这些在其它行业也有些争议为人诟病;
再次,目前还没有办法将大病定义设计的完美。在医学上,也有很多难题,这不是我们这个公社能解决的。
最后,即便不完美,但由于它是事先约定,对所有人适用,因而也是公平的。
希望社友想想并理解。
碰到具体问题时,我们真的不能通融,不能临时改变。如果你因此骂公社是『骗子』是不对的。
期待改善 心如寒冰 发表于 2018-9-28 10:50
期待改善
让医学界改善吧! 张马丁 发表于 2018-9-28 10:25
有社友反映,大病定义存在不合理之处,如有的微创手术不在资助之列但非微创手术却在资助之列,类似的情况可 ...
暂时以官方定义为参考吧,我们相信既然官方这样定义,必定有他的合理性。固而不必纠结。当然在发展中寻找更好的定义作为改善为盼! 公约是事先约定,对所有人适用,因而也是公平的。:vic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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