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受助人写收据不积极,怎么破?
反复催促,浪费工作人员时间。怎么破?见到收据再打款? fly31 发表于 2018-7-5 17:15
见到收据再打款?
受助人没有安全感,不肯先写 张马丁 发表于 2018-7-5 17:26
受助人没有安全感,不肯先写
不写你就不给钱,我不信他不写 希望各位互相体谅体谅 这就要你们公社领导自己权衡了,如果是个别情况还好,如果是普遍情况就可以要求先写收据再打款。 让收款人手写一份收款账号并签名盖手指印,公社这边银行转账记录和帐号对上即可,这样有没有收据并不重要,转账后要求收款人写感谢信即可 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出具收据或收条,以示给付完成的证据。如果,不完备给付收取的手续,会留下产生纠纷的源头。所以还需公社工作人员跟受助方做好解释工作,受助方收到款项后应该配合公社出具收据以示资助工作的完善,得到权利的同时应该完成好最后一道义务。 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出具收据或收条,以示给付完成的证据。如果,不完备给付收取的手续,会留下产生纠纷的源头。所以还需公社工作人员跟受助方做好解释工作,受助方收到款项后应该配合公社出具收据以示资助工作的完善,得到权利的同时应该完成好最后一道义务。 收据一般是收到对方钱以后开。如果没有收到钱,一定要在收据上注明预计收款日期等,表示开收据时钱还没有收到。
收据中还需加入(打款渠道,收款账户)信息,明确此凭据需见打款后核对为效!可较大程度打消疑虑 开心叔曾洪 发表于 2018-7-6 08:52
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出具收据或收条,以示给付完成的证据。如果,不完备给付收取的手续,会留下产生纠纷的源头 ...
理是这个理,但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的人就是收到钱了就翻脸不认人了,不配合你! 开心叔曾洪 发表于 2018-7-6 08:52
收款方应向付款方出具收据或收条,以示给付完成的证据。如果,不完备给付收取的手续,会留下产生纠纷的源头 ...
理是这个理,但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的人就是收到钱了就翻脸不认人了,不配合你! 金色年华78 发表于 2018-7-6 08:58
收据一般是收到对方钱以后开。如果没有收到钱,一定要在收据上注明预计收款日期等,表示开收据时钱 ...
这个办法可行 fly31 发表于 2018-7-6 11:01
理是这个理,但什么样的人都有,有的人就是收到钱了就翻脸不认人了,不配合你! ...
的确是有,社会很复杂 现实中认钱不认人的人确实有。 未必一定需要收据这个东西,只有现金给付才需要收据,现在都是网上电子转账,只要申请人提交受助申请的时候,让他填上受助本人是收款银行和账号,具体打款凭证以网银转账记录为准。
受助人不想写的原因在于:银行转账已经存在记录了,再写收据,容易误认为是现金再收了1次 采用第二天到账,受助人看到转账信息后打收据,否则公可以收回资金。 采用第二天到账,受助人看到转账信息后打收据,否则公可以收回资金。 采用第二天到账,受助人看到转账信息后打收据,否则公可以收回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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