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真相,再问张社长
公社成立当初,没有未成年人意外互助,真正原因:张社长做过保险行业,深知未成年人意外风险大,车祸.溺水.疾病....,互助金额多,资金筹集困难,会导致公社运营风险,并不是保护未成年人,并不是防止父母谋杀小孩图利!小孩意外死亡,自有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书,注明死亡原因,公社也可请第三方机构调查.走访.证实!
当一位小孩意外身故时,肯定有人会问:给小孩买保险了吗?加入互助平台了吗?我们说:为了保护未成年,防止父母谋害小孩图利,不能给小孩买保险,不能给小孩加入互助,我们这是在保护小孩,可笑吧,讽刺吧!
众.托.帮的意外互助10万元,从出生满28天到65周岁!
E.互.助的意外互助计划,20万元,从3周岁到60周岁! 有适合你的尽管加入,既然你与康爱无缘,就别纠结了,老生常谈,有意思吗 晨曦67 发表于 2018-6-28 06:42
有适合你的尽管加入,既然你与康爱无缘,就别纠结了,老生常谈,有意思吗 ...
真理在少数人手中,非常有意思,要坚持到底! 真理教 强烈要求公社领导屏蔽此人并且踢出公社,避免一个老鼠坏了一锅汤:@ 强烈支持,非常好!你去跟社长说,他会表扬你的! 我愿意相信你是发自善心,不是来捣乱的。
身故权益限制的说法不是自说自话,保险行业虽然名声不怎么好,但是很多规则和设置是很科学的,如果你还有怀疑,可以咨询正规保险从业者或者相关专家。
另外,公社设有身故互助社和综合意外互助社,身故互助社18-58岁加入,覆盖身故,综合意外互助社0-59岁加入、覆盖伤残、身故,处于不同角度和目的设立,满足不同需求。文中你提道的情况,完全可以加入综合意外互助社。
感谢你陈先生的理解与解答,为何张社长,还在说未成年人没有身故互助金,这不是矛盾吗?假如,一位12岁小孩加入了综合意外互助,意外溺亡了,是否有意外互助金呢 张社长说:
强调一下,公社自有史以来都没有未成年人身故的资助 楼主说的12岁小孩加入综合意外互助社,不幸发生意外身故,是没有互助金的,有图有真相,所以张社长说的没错! 楼上说的是,综合意外社,不满18岁的只有意外伤残权益,没有意外身故权益 为什么?你去认真想想就知道了! 毫不动摇 发表于 2018-6-28 10:44
为什么?你去认真想想就知道了!
互助平台各有特点,楼主无谓再三纠结于此话题,康爱没有未成年人身故互助而其他平台有,且你认为合适小朋友的,你加入其他平台就是了。何必纠缠不清呢?
必须要坚持到底! 众.托.帮,E.互.助,早就加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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