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马丁 发表于 2018-6-22 12:30:07

强调一下,公社自有史以来都没有未成年人身故的资助

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公社自从2011年问世来,就从来没有未成年人的身故权利,公社拆分后,身故互助社也没有未成年人的身故权利。目前这个政策还没有改变。我们会加强对这个规定的展示,以免社友误解。
之前也有社友在论坛里抱怨这个问题,但是我们考虑再三,没有改变这个决定。未来如果改革,会事先向社友通报的。
谢谢。

刘翠丽(中国人 发表于 2018-6-22 12:49:18

本来就不该有未成年人身故保障,就是为了防范道德问题,有人故意杀害,防不胜防!

华少专业人寿保 发表于 2018-6-22 14:01:35

有都可以,18岁前无论入了几多意外的互助平台,最高互助一定的金额就算了!有保险赔了的就不互助!以防道德风险!

毫不动摇 发表于 2018-6-22 15:30:03

这个,坚决反对!

毫不动摇 发表于 2018-6-22 15:30:57

公社当初成立,没有未成年人意外互助,真正原因:社长做过保险行业,深知未成年人意外风险大,车祸.溺水.疾病....,互助金额多,资金筹集困难,会导致公社运营风险!并非是保护未成年人,防止父母谋杀小孩图利!

毫不动摇 发表于 2018-6-22 15:31:31

小孩意外死亡,自有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书,注明死亡原因,公社也可调查走访!

张马丁 发表于 2018-6-22 15:31:38

彭茂盛 发表于 2018-6-22 15:30
这个,坚决反对!

尊重您的反对意见,我们也会不断思考和改进的。

芷楚爸爸 发表于 2018-6-23 21:31:42

彭茂盛 发表于 2018-6-22 15:31
小孩意外死亡,自有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明书,注明死亡原因,公社也可调查走访! ...

公安机关能相信吗,我只相信自己。呵呵

向阳花78 发表于 2018-6-23 21:36:17

各位亲们请问变更手机号在哪里可以,谢谢

清晨89 发表于 2018-6-23 22:54:41

向阳花78 发表于 2018-6-23 21:36
各位亲们请问变更手机号在哪里可以,谢谢

我的公社,家庭,姓名,信息修改

毫不动摇 发表于 2018-6-28 15:01:00

坚决反对张社长观点,无作为表现!

幸福;Iloveyou 发表于 2018-7-7 12:57:05

风险无处不在啊!

小枫叶15 发表于 2018-7-9 15:20:54

支持社长观点

小枫叶15 发表于 2018-7-9 15:23:04

我觉得把重点放在帮助治疗疾病上是对的

你能康爱到死吗 发表于 2018-7-24 00:29:57

学校买了保险,还是不要给未成年增加负担

出于污泥而不染 发表于 2018-7-24 12:14:55

我之前加入康爱公社,交一份钱,奔的就是保所有大病。不知公社在拆分之后是不是每个病种都要分开交钱?

出于污泥而不染 发表于 2018-7-24 12:19:19

张马丁 发表于 2018-6-22 12:30
出于保护未成年人的考虑,公社自从2011年问世来,就从来没有未成年人的身故权利,公社拆分后,身故互助社也 ...

好多人都觉得钱越来越要交多了。就我个人而言,我之前交一份钱,现在公社将我分开三份钱来付。我觉得不怎么好,这违背了公社的初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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