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探视的问题
公社现在的探视模式是先出探视公示,等社员报名探视团,在这过程中有25个名额可以报名,现有的探视制度规定要求10以内成团,如果报名探视踊跃,越过25人,再在25人当中抽签出10人,换言之,原先25人满怀希望能参加探视的,只有10如愿以偿,15人失望而归!你们会觉得会打击以后报名探视的积极性吗?我建议,分社长先和互助对象商量确定探视日期再出公示(报名探视),至于人数,十二人为适,十人为正式探视员,二个人是后备探视,预防个别会员,临时有事,不能参加,可以替补,因为探视日期明确,报名者在报名过程中就会考虑自己的时间!就算天有不测之风云,也有两位后备替补,要想知道,报名的都希望能参加,为什么又要让十几人失望呢?现有的探视制度值得探讨! 制度是制度,可灵活掌握…团长自行掌控,以不影响受助人生活为好… 探视人数过多,确实太打扰受助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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