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康爱A于2018子宫肌瘤,2018年4月1日加入康爱公社,2019年6月1日确诊宫颈癌,不能申请资助那如果2019年6月 ...
不是。是享受历史贡献的50倍,不超过最高权益的50%的权益。 玉山灵溪1768301 发表于 2018-4-18 21:04
请问,我已加入快两年了,今天一月份由于腿上静脉曲:张初期,去做了手术,检查到有乙肝小三阳,在恢复期, ...
不影响你的权利的。 规则不宜频繁变动。希望这次变动后,以后谨慎变动。 月球原住民99 发表于 2018-4-18 21:41
不是。是享受历史贡献的50倍,不超过最高权益的50%的权益。
我的理解,这个优化升级的规则是以5月1日为界限的,5月1日前加入的照老规矩办,也就是可以主张100%的受助权利,因为老规矩中并没有明确提到子宫肌瘤这个免责情况 菩提树下80 发表于 2018-4-19 19:09
我的理解,这个优化升级的规则是以5月1日为界限的,5月1日前加入的照老规矩办,也就是可以主张100%的受助 ...
如果她子宫肌瘤已经做了肌瘤切除手术,确定为良性的,且已经康复,将来是可以享受100%权益的。如果她子宫肌瘤没有做手术,只能获得50倍(最高50%)的权益。5月1日后申请的才执行新规定。 本质是互助,只是利用互联网让这种互助变得简单且更节约成本。保险是怎么发展起来的,也是扩大互助规模上发展起来的。我欣赏康爱的模式,发展好也是反逼中国的保险向更科学化、低成本化发展。
尽管公社不同互助社细分越多,有些甚至让普通人看不明白,我还是愿意和支持公社的发展,我相信有个不断完善的过程,个别地方甚至有违法律精神或人性的地方,我相信只是为了防范公社的风险或为实现百年公社目标出发。
有一个问题,某人确因疾病问题甚至善意的(不知健康状况下)进入了公社,要不要互助?怎么互助?有的确因其无社会保障和任何商业保险,因疾病和意外 (上接)因疾病或意外陷入困境,要不要互助?带病加入其实是一票否决。究竟是救难一时,还是长期济困?有没有更完善的解决方法?
互助是作狭义的理解还是更广义的理解?是健康人的互助,还是可以病友或特殊群体间的互助?还是健康人可以与病人或特殊群体间的互助?互助社的性质类型怎么设置划分更科学?能不能简单几句话就可以明白自己可加入什么互助社,用限制条款限制享有的权利或按比例享有,而不是禁止性条款不享有该社的权利。这两者的出发点是不一样的。
此外,社员因疾病或意外甚至死亡,好像身故金申请(或在死前申请疾病金)有很大不同,我好像也没看懂 今天刚看见,子宫肌瘤乳腺结节增生今后都是不能享受资助的?我的理解对吗? 钱建-南通天策- 发表于 2018-5-12 20:01
(上接)因疾病或意外陷入困境,要不要互助?带病加入其实是一票否决。究竟是救难一时,还是长期济困?有没有 ...
(接上)当然我没细研究,我可能会明白。身故互助金更多是为会员活着的亲人考虑,让他们过得更好。
一些互助社合并肯定是合理的,像所谓巨灾互助社存在完全无必要,完成可以用意外事故社替代,或加大互助额度,还有些社不便细说了。
有一个互助社则应该设立的,光荣互助者,人类本能是恐惧死亡的,死是必然的归宿,对于年老自然死亡是应该互助的,像生育慰问爱心社可以互助,自然老死,确不能互助,根本没有道理。当然这一社,会员就是终身互助的。当然这不同于困境互助,而是一种态度,一种精神,一个生活方式,如果康爱公社秉承“尊严、真诚、善良、博爱和美好” (上接)何愁百年公社不能实现。江苏南南通通州钱建(15862845768微信)敬留 彭伟昆24 发表于 2018-4-9 11:02
我搞不明白,一个有乳腺结节的人得了直肠癌居然是拒赔。哦!这两者有啥关系呀?我以前有胃炎,现在得了肺癌 ...
还要3000申请费? 建议优化调整的方案是公社发展方向的起点,既然优化了,就应该统一贯彻下去,而不是分时间段执行,这样,对于事故者是不公平的!也感受不到,调整后的待遇!对于患病,谁也无法预测时间,而公社的政策是可以有遇见的!希望越来越人性化! 我是作为事故方的发表的感触,公社的初衷是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但是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恰恰在你们调整阶段罹患了病,难道你们不觉得,调整阶段的空窗期,恰恰是对这段空窗期的事故者不公平?我感觉到,公社发展好的政策在真正需要的时候,没有体现出来。 退订点那里 这个可以替代商业保险么? Ontheway69 发表于 2018-9-22 06:31
这个可以替代商业保险么?
不能替代商业保险,可以把互助作为社保和商业保险的补充。 越简单越好!只要是会员,享受的权益也应该同等对待!为什么上了50岁权益就变低了呢?扣款的时候怎么不少呢? 骨质增生做手术算大病吗? 心梗算大病吗?
如果心梗支架后,另外两根血管也不好,会有复发得机率,如果已经申请资助乐,以后是不是就不可以申请资助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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