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无法组织探视团时受助款项划拨的处理
为了加强透明监督和取信社员,公社实行强制探视制度,即只有经过当地社员探视,80%的众筹余款才会打给受助人,但是实施以来,碰到了一些个别特殊情况,在此补充规定:在当地无法有效组织探视团的情况下可以酌情考虑不强制探视,即:在进入探视团组织流程的30个工作日内,如果组织探视团时无人报名、或有人报名但是组织探视行动时无人现场参与,则可以在不经探视的情况下向受助人打款。
同时重申,探视团是公社重要制度,绝大部分的情况下应遵循必须接受探视才能打款的规定,本补充规定仅适用极少数情况。
确实没有人参与!可以联系附近热心社友参加嘛! 当地社长要稍稍承担点义务。 海伦秋秋 发表于 2017-11-6 12:00
当地社长要稍稍承担点义务。
很多地方还没有分社,个别地方社员极少,本次一个案例,探视黑龙江的一个案例是在当地500公里外,很难有效组织探视。 林隐天下 发表于 2017-11-6 11:58
确实没有人参与!可以联系附近热心社友参加嘛!
难在附近没有社友,在人迹罕至之处,就非常难办 哦,看来我们在一线城市呆久了 海伦秋秋 发表于 2017-11-6 12:05
哦,看来我们在一线城市呆久了
是啊,中国太大,社员分布太分散 大城市倒没什么问题,偏远地方特殊情况就特殊处理吧。 可以接受 张马丁 发表于 2017-11-6 12:05
难在附近没有社友,在人迹罕至之处,就非常难办
这也是! ,如果情况属实,没有探视团探视就不打款的话,这样不公平, 如果在偏远地区无法成立探视团队,可以由邻县的热心社友组织人员成立探视团,如果个案中没有哪怕是一例没有探视团人员见证,这是必都会招来质疑,本来目前质疑的声音就太多了,我们不能再增加人们有怀疑事情了的心态了,既便我们做得再好都会有人质疑,但我们需用实际行动来将这种怀疑的心降得最低,这仅是我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灵活应用才行! 社员人数少的地方,确实是有这种情况。 范兆林(bg7nzf 发表于 2017-11-6 12:36
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灵活应用才行!
支持范兄的说法,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灵活运用,做任何事情都以取信于民为基础,方能释怀怀疑之人的疑虑。 应该灵活应对,特事特办。相信公社! 天高云淡(永远的 发表于 2017-11-6 13:04
支持范兄的说法,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灵活运用,做任何事情都以取信于民为基础,方能释怀怀疑之人的疑 ...
探视黑龙江的一个案例是在当地500公里外,很难有效组织探视,在不经探视环节给予受助社员打款就是取信于人的举措就是灵活运用之体现 这个做法比较合理。公社无法组织有效探视,不是受助社员的责任,应该予以互助。它和受助社员故意拒绝探视情况不同,故意拒绝或不配合探视,理应不予互助。 是呀,地区偏远的地方社友也少,让康爱社友邀请邻居加入 我报了几次名,都没报到,很想去探视, 希望大家多参与探视活动,才了解真实性,平台更长久 这些都是应该发生的,但是只要是真正的为众人服务的,就有办法给予探视,可以请求当地政府、民政部门给予证明,还可以查询治疗医院,因为这些重大疾病一般治疗都会到地市级及以上的医院,不妨直接在住院治疗期间探视,可以更加真实的看到患者,而且给患者或家属带来希望,也可以扩大组织的影响力!这是一举多得的办法! 远距离探视确实难啊! 支持你的说法 :):):):):) 地缘因素以及其他因素 ,公社不能有效组织探视的,与受助社员拒绝探视的,情况不一样,两者有着本质上的区别,支持公社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处理。 有朝一日,康爱社员会遍及各个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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