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马占伟 发表于 2017-10-9 15:09:00

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李东庆 发表于 2017-10-9 15:15:35

有了钱都是事,建议取消探视费,一切费用自理,自愿参加。

小徐在 发表于 2017-10-9 15:15:40

复杂了,以后探望的多了,本社区论坛成了探视回帖,出现状态必定少有,安原来方案挺好的,同意帖子跟上,改变方案最后社区的动态也社变!不支持这样的方案!!!个人意见!!!

杨道均 发表于 2017-10-9 15:16:35

建议本市探视,费用自理

北岭山下 发表于 2017-10-9 15:26:28

[拳头]支持就近探视,旗帜公社可给做,探视团费其实还是交给探视团团长,团长做分配就行了,主要是费用公开,透明就可以了!

阳光总在风雨后 发表于 2017-10-9 15:33:29

还是支持原来的探视方案,本来很简单的一个探视问题,感觉现在搞得好复杂!

回忆已走远KA 发表于 2017-10-9 15:43:36

这样可能以后没人去参加了,还分档?档又是怎么订的呢?

成6232 发表于 2017-10-9 15:48:42

还是按以前的,只是把使用情况,探视团长和探视员,商量好就可以。简单的事情,别复杂了。

锋利 发表于 2017-10-9 15:50:12

公社每次所修改的规则都不是向好的改的,唉~
直接规定500元探视费如何分配不是更好吗?还搞了个分档领打赏?分个一、二档有什么意义?难道一档写得好就代表了这次探视他(她)做得很好吗?二档写得不好就代表他(她)在这次探视中做得不好吗?如果不是这意思,那分档领打赏就没实际意义了吧!
说真的:绝大部分社员参加探视团,并不是为了那些探视费才去参加的,而是为了见证案例的真实性,所以建议探视费按硬性规定去划分,或者取消了吧!

月球原住民99 发表于 2017-10-9 15:53:24

问题出在探视团团长身上,不要归结于探视制度。制度是好的,是团长的工作没有做好。

范明 发表于 2017-10-9 16:08:36

简单的问题复杂化了……

北岭山下 发表于 2017-10-9 16:10:46

月球原住民99 发表于 2017-10-9 15:53
问题出在探视团团长身上,不要归结于探视制度。制度是好的,是团长的工作没有做好。 ...

这叫城门失火,殃及池鱼!跟着受累,唉!真无语!

北岭山下 发表于 2017-10-9 16:15:42

好端端的探视制度!又荒废了!

Amanda开心果 发表于 2017-10-9 16:23:11

那俺可头疼了,不会写文章!

贵州丰丰(全国 发表于 2017-10-9 16:23:15

建议用原来的方式,聪明人都懂,凡是钱的事都要透明化。也只有心怀不轨之人,才会在探视经费里动手脚。反回来说,这样的人,也不适合做团长。

唯一の2 发表于 2017-10-9 16:24:47

愿意出的就去不愿意去也别强求,500元直接给探视社员就好!

正旺 发表于 2017-10-9 16:27:18

不要为500元的探视费今天变明天改的费劲,另外建议公社不要经常改运行规则,让人感觉好像是有些人没事干在故意折腾

秋韵 发表于 2017-10-9 16:32:01

孔明(添美电器 发表于 2017-10-9 14:24
愿意去的,自掏费用,500块直接就给受助社员吧!

以质论价,一档80元,二档50元,最多500元,十人人的怎么算?

海伦秋秋 发表于 2017-10-9 16:32:48

太复杂了,之前的方式没有错,只需要两将团员团长责任规则更加细化即可,公社可以提供一个探视指南给探视团参考,小细节自定。每个人都写报告有点多和乱,两三份可接受,各种角度各种态度分享分享。一个公司也不是人人都管账的,团长的职责要提现出来,公社多指导多放权,。
意见意见哈

秋韵 发表于 2017-10-9 16:34:07

孔明(添美电器 发表于 2017-10-9 14:24
愿意去的,自掏费用,500块直接就给受助社员吧!

赞同

绵阳陶劲 发表于 2017-10-9 16:38:19

看来我要去报写作班、或请家教教我写短文或软文、新闻稿,再去报个摄像裁剪速成班

唯一の2 发表于 2017-10-9 16:51:59

唯一の2 发表于 2017-10-9 16:24
愿意出的就去不愿意去也别强求,500元直接给探视社员就好!

我们去探视只是为了让受助人员早点拿到救助金,不是为了那三五十的探视费。

要么,要么25 发表于 2017-10-9 17:09:09

不支持,有没有考虑过大年龄的没怎么上过学的探视团成员。探视团的目的是为了见证受助的真实性,这样一搞在见证真实性的前提下又多了这么多的繁文缛节,真的不好。

红星公益 发表于 2017-10-9 17:23:02

个人意见是不太赞同,这么简单的小事复杂化何苦呢?我也不太赞成有些探视团把500元给重病社员。拿出小部分象征性买点礼物,其余的做车旅费或一起小聚,这么点小事复杂,有点不懂了。

之野58 发表于 2017-10-9 17:51:18

个人意见还是以前的探视方案好,但公社要规范探视费的用途,不能因为个别人否定一大片。再者说了探视团成员主要是为了见证事件的真实性,他们是为了那500元去的吗?我们这个小地方打个小工(临时工8小时)都有200元左右/天,我也是对新方案无语了。

不言放弃 发表于 2017-10-9 18:20:25

就实话实说得了呗!

李营洲66 发表于 2017-10-9 18:35:54

不赞成此种方式,把原来简单的程序复杂化了,虽然会增加参与度,但是可能不会有很好的效果。
提供的解决方案是:购买慰问品时,2人以上参与。在各分社公示购买情况,小票,清单。是最佳方式。

王红萍138752250 发表于 2017-10-9 18:48:57

我们湘潭首例受助探视,团长非常负责,办事公开公正,有商有量,探视成员都积极配合!本人认为直接打给团长蛮好!如果其他地方出现团长不商量不透明,完全可以罢免重选团长嘛

松竹秀士40 发表于 2017-10-9 18:50:00

这样的改进实属越改越乱!产生的弊端楼上的社员们都提出了很多,我也不再一一列出,还是支持以前公布的探视规定。至于提到的探视团员和团长缺少沟通的问题,这需要探视团负责人在探视小组群说明就行了,没有必要对整个探视规定进行这样烦琐的改进。

亚军84 发表于 2017-10-9 18:51:24

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倒贴也好,公社出钱也好,做到于心无愧就行!倒贴点也败不了家,贪点也发不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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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关于改进500元探视团补贴制度的公告《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