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淑平 发表于 2017-10-6 19:00:52

支持改革,公社就不应该整急救令,这是互助平台,每个月捐助是我们的义务,要是不自律全靠别人提醒,我看他无意留在社区,这种人不必挽留。

丰收成 发表于 2017-10-6 19:37:29

好   制度合理   非常支持加入社区就要好好珍惜

法天地正气,还 发表于 2017-10-6 20:14:33

通知提醒下,如同保险常通知

北岭山下 发表于 2017-10-6 22:22:20

绝对赞成!

北岭山下 发表于 2017-10-6 22:23:03

丰收成 发表于 2017-10-6 19:37
好   制度合理   非常支持加入社区就要好好珍惜

你好!

北岭山下 发表于 2017-10-6 22:26:40

丰收成 发表于 2017-10-6 19:37
好   制度合理   非常支持加入社区就要好好珍惜

你好!你没有参加分社长竞选?

遊魚 发表于 2017-10-7 15:23:21

未收到通知,而且余额不足也推送提示,很不妥当!我已加入超一年,近期忘记续费,也未收到相关提示,昨天跟朋友聊天想着介绍他加入才想起,却发现重新计算时间!而且抗癌公社的推送总是未能在公众号中查找,这个政策我也是专门进社区搜索时才看到的,请就该问题和新政给出解释,谢谢!

孙爱琴。 发表于 2017-10-7 20:37:58

我认为短信提示应正确!短信费应扣会员自己的!

仓央嘉措 发表于 2017-10-14 22:06:32

个人觉得新政策的出台的初衷是好的,严格纪律,保证任务的严肃性是没错的。但是直接给予十倍的罚款,这个我觉得不妥。想走的人,你罚不到他。罚得到的人,确是真的想留下来的人,真的是因为某种原因错过了任务,但是罚款让他心寒。个人建议,补缴的10倍的互助金应该计入其人账户,但是这笔金额不能提现!这样既留住了人心,又不违背平台的原则。

北岭山下 发表于 2017-10-14 22:09:35

保证公社的规章制度严肃性!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

六靖风雨彩虹 发表于 2017-10-14 22:23:18

羸多多 发表于 2017-9-10 12:23
的确有点偏急,百年公社嘛,假如十年,二十年后某一月没交上,而一二十年的互助就没了就否认了别人的成绩, ...

在你每月足额互助了二十年,三十年,然后忘记了,错过了,就觉得很冤枉,但换个角度,在这二三十年里你是不是在享受互助保障

一千 发表于 2017-10-16 21:10:32

这个本来就不应该开始的,现在来结束了是不是对没有享受到权利的人不公平呢?

任志 发表于 2017-10-24 22:17:11

要多收5元短信通知费麻

小徐在 发表于 2017-10-24 23:13:54

和学孔135783471 发表于 2017-9-12 03:27
本来是一台好事情,但是频发的变换和互助金的增多,有些承受不起的感觉,一个月就几百元,一年几千元啊!因 ...

我的朋友也是丽江社友,联系一下我的微信15593091961他想找到当地社员群,方便留个电话吧!

懂得^^v知足 发表于 2017-10-26 10:44:59

10倍或者100倍有点重了不

老彭38 发表于 2017-10-31 10:46:45

补交十倍互助额,确实有点过,我一家四口,一般每个月要13到15元,错过那不是要交一百多元吗,过于厉害了。赞成二三倍补交就好。当月出现互助不给予互助申请就好了

yoo王 发表于 2017-10-31 10:57:47

可以一个月内补交,只给2倍,5个月内补交给5倍,10个月内补交给10倍嘛。很多时候不一定就是恶意拖欠啊

静霞 发表于 2017-10-31 10:59:34

支持改革

王波圣(亮剑) 发表于 2017-10-31 20:26:08

支持改革

茶如兰香1596355 发表于 2017-10-31 20:42:18

为啥我的账户有余款还能冻结账户呢,

AA雨婷 发表于 2017-10-31 20:56:13

太严格,每天忙碌,难免会有遗忘,还是应设置一个缓冲区

AA雨婷 发表于 2017-10-31 20:57:22

欢欢兔41 发表于 2017-9-8 15:47
的确有点偏急,百年公社嘛,假如十年,二十年后某一月没交上,而一二十年的互助就没了就否认了别人的成绩, ...

非常赞成这个观点

艺腾22 发表于 2017-10-31 21:07:51



龚文79 发表于 2017-10-31 21:24:27

好是好,有些对微信不太懂的人就要吃亏了

缘定一生婚纱摄 发表于 2017-11-1 08:17:34

必须支持,以防影响公社运营,更防部分投机行为。

仓央嘉措 发表于 2017-11-1 19:42:20

补缴的10倍互助金何种用途?在未来如果某次筹款不足时,用以补充不足部分。
    对于这个补缴10倍互助金的用途,表示很不理解。为什么要在未来某次筹款不足时,才会拿出来使用。为什么不可以在下月的费用分摊中直接抵扣。上个月有人忘记任务,所以每一个人参与分摊的人都增加了成本,直接抵扣就及时给予了他们应有的补偿。

水暖灯饰批发 发表于 2017-11-1 23:58:52

晕。救急令。我看不要删除。看有没有更好的办法。

水暖灯饰批发 发表于 2017-11-2 00:03:13

茱萸64 发表于 2017-9-8 16:06
最简单的办法,多打点钱在上面,就不怕忘记了

要多少呢,多少多会用完啊。支持通知

水暖灯饰批发 发表于 2017-11-2 00:05:45

汐兮51 发表于 2017-9-8 22:41
10倍罚款不同意,次月补了,一般都是忘记了,又不是恶意的

:handshake

钟雪坤 发表于 2017-11-2 19:27:38

支持改革,补充10倍,这样还可享受公社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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