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爱公社是否传销?可以从哪些方面加以思考?
我们从传销的几个特点一一对应公社加以解说。首先,传销往往以暴利作为诱饵,参与传销往往以追求暴富为目的。公社不存在向社员提供高额回报的诱饵,也无法使参与者发财致富,更没有承诺暴利。人在极端不幸时得到一笔钱,无论如何也不会庆幸因此致富。
其次,传销的产品和服务往往是子虚乌有的资金游戏,并没有创造社会价值。康爱公社在不断为不幸的人筹集生活经费和医疗经费,这就是实际的社会价值。
再次,传销依靠拉人头和层级收入模式。康爱公社发展社员并不存在拉人头的多级收入模式,发展社员也并没有能够暴利的因素,公社至今也没有一位社员因此致富。(这里要分清楚,网站为推广采用的一些营销,如邀请有奖、分享有奖等,都是互联网通用的手段,但这并不是传销。)
最后,传销最终的收入是被少数人窃取,而康爱公社所筹集的钱是给符合既定规则的受助人。
所以,希望社友能正确辨别。公社自2011年创立以来,作为新模式获得过十几个奖项,收到过来自保险、公益、创新界的很多好评,出现在n多行业报告和专著中,并带来大量模仿,事实上开启了一个新行业,欢迎搜索了解。
关于重置等待期,应该说争议很大,会让当事人感觉不公平,个人认为欠费一个月增加一个月的观察期可行,欠费三个月及以上的重置观察期。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希望公社成员能一如既往遵守规则;如果大家都不能按期支付当期必须履行义务的康爱金,社员的基本保障靠什么来维系? 我的观点是,公社严格执行既定的规则,我坚决支持!但公社要是对此规则加以有利于粗心社员的改变,我也坚决支持,毕竟我自己也难保有一天不会出现这种情况。 真希望社长就一些老会员账户冻结等待期重新计算的问题再全面的了解一下,这样的一刀切伤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心,我相信每一个参加抗癌公社的人都是抱着好的心态互助互爱来参加的,或许有些人不太会认真关注信息,但都会在账户里充钱的,也不确定钱能用多久,所以会出现余额欠费的情况,这需要承担后果,但日期重新计算怎么能这样呢?怎么不把钱重新退回会员呢?这不是矛盾吗?这样的规定是不是有时欠妥啊?希望社长能好好调查再决定,或许根据会员的捐助多少或年份来分个等级啊,入了3年会员一下子成这样,今天充钱后结局是这样,那还不如不充钱直接退社啊?这样的规定真是难以接受 俺知道康爱传销了六个年头,而且做得挺好! 康爱公社是惠及百姓的公社,是将所有筹集的资金全部用于不幸的患者,为他(她)们解决生活及医疗困难。是一个互帮互助的平台。我支持,我坚信康爱公社,并愿为之努力宣传。 康爱公社与传销有着本质的区别。传销追逐的是“利”,康爱传递的是“爱”。一个是害人,一个是助人。 请大家擦亮双眼,认真识别,不要被谣言所迷惑。
打铁尚需本身硬,
真金何惧火来炼。 马丁社长:您好!您辛苦!有一事:轻友社员病故可以申请吗?以前得过脑梗。谢谢! 支持康爱公社,宣传康爱公社,让更多的人不会因病致贫!:victory: 支持康爱公社,宣传康爱公社,让更多的人不会因病致贫!:victory: 园丁家园11 发表于 2017-8-1 12:25
马丁社长:您好!您辛苦!有一事:轻友社员病故可以申请吗?以前得过脑梗。谢谢! ...
不能申请。轻友社只有癌症权益。 是老社更应该多关注公社,多关注个人帐户,如果不重新计算等待期相信会有更多社员出现欠费情况,还有已经贡献的钱都已到了受资助患者手里怎么退呢,建议还是多用心关注吧 柚子22 发表于 2017-8-1 13:20
真希望社长就一些老会员账户冻结等待期重新计算的问题再全面的了解一下,这样的一刀切伤的不只是一个人的心 ...
好的,一定马上加以研究。 也可以参考夸克的做法,余额不足的在一个月之内补足欠费,观察期只需要从补足之日起单独计算一个月。 飞机火车可不等晚点之人………过了,请重新来买下一趟吧。
出现这种事不找自身原因,怪平台。早干啥去了。
规则只能保证绝大多数人的公平,对于单一个体只能如此(尽管有时候是灾难。)
就是要传康爱之初心、销康爱之大爱! 晨曦67 发表于 2017-8-1 13:30
是老社更应该多关注公社,多关注个人帐户,如果不重新计算等待期相信会有更多社员出现欠费情况,还有已经贡 ...
康爱公社也算是一个慈善机构了,既然人家加入了这个大家庭就是想做好事的,那么个人捐款不应该是自愿的吗?干嘛还要那么苛刻呢?冻结账户感觉有些不妥!让人寒心! #枫林听雨&41 发表于 2018-5-1 08:25
康爱公社也算是一个慈善机构了,既然人家加入了这个大家庭就是想做好事的,那么个人捐款不应该是自愿的吗 ...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可以做得更人性化一些。 张马丁 发表于 2017-8-1 19:34
好的,一定马上加以研究。
关于重计观察期从最先错过任务就会重计到补交十倍,再由十倍改为五倍,再由五倍改为5月起每位社员获得一次免5倍补缴激活的机会 ,还要再改么?别再人云亦云了!马丁社长曾说过“不按时履行义务就是要有一定的处理"。也曾讲过‘假若不按时履行义务也一样待遇将不会有人按时履行义务',请记得你曾说公社要长久,必须建立行之有效的制度,如果没有纪律,没有约束,公社如何帮助筹款能力!所以,这个问题没什么可讨论的。如果你接受不了,只能说你的认识有问题,你需要反思。
但愿或许马丁社长只是礼貌性的回复此帖… 开心叔曾洪 发表于 2018-5-21 09:43
关于重计观察期从最先错过任务就会重计到补交十倍,再由十倍改为五倍,再由五倍改为5月起每位社员获得一 ...
表达有误,结尾应该是“但愿马丁社长只是礼貌性的回复十楼社友评论" 认为是传销的,我想是与不是传销在目前公安机关大力打击非法传销的势头下,早就连锅端了,还有可能度过7周年吗?动下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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