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爱公社小广播 发表于 2017-7-4 09:20:22

感觉我的癌症权利降低了,是真的吗?

首先要明确:大家在公社权利并没有降低的,只是做了进一步的拆分。
之前的康爱大病互助社,健康人、轻友、癌友、老人都可加入,不仅包括癌症、大病、身故等权益,此外还包括宝宝先天大病的权利,较为复杂,同时部分社员表示不知道“轻友互助社”“爸妈互助社”从哪加入。

公社做了进一步的优化:将原来的康爱大病互助社拆分成:

1,抗癌互助社:包含恶性癌症最高 20万元;
2,康爱大病互助社:包含恶性癌症:最高10万元;低恶度癌症:最高5万元;大病:最高10万元。
3,身故互助社:包含疾病和意外身故,最高10万元。
4,宝宝先天大病社:最高5万元
5,爸妈互助社:如果注册时年龄为60周岁及以上/或者60岁以前加入的社员满65岁后,自动划分分到了爸妈互助社;
7,轻友互助社:有过往病史者(非癌症)为轻友互助社;
8,癌友互助社:有过癌症病史的人群自动加入癌友互助社。

大家觉得自己的癌症权利减少了,其实并没有减少。进行拆分后,老社员默认加入了相应的互助社,其权利并没有变化。
比如之前癌症基础权利:显示是30万:
现在的权利是:
抗癌互助社20万+康爱大病互助社10万 (只要您不把抗癌公社或者康爱大病互助社删除,权利就不会减少)
还有身故权利:之前统一在康爱大病互助社,现在单独列出来了。
而宝宝先天大病互助社:是由于之前在康爱大病互助社包含了先天性心脏病、地中海贫血、唐氏综合征、自闭症等6项权利,现在单独成为一个新的互助社(老社员是默认加入的,如果不需要的话,可以自动退出)

【为什么这样做?】
1、给社员选择权,不想参与的分摊可以不参与;也可叠加以获得更高权利(对应更高的义务);
2、给社员爱心资助权,不符合某社的标准,也可以以“爱心外援”方式加入该社,参与分摊贡献爱心;
3、当社员余额不足,不至于一次性退出所有社;
4、更清晰明了的展现公社的互助内容,访客更容易理解。
5、社内独立分摊,易于社员理解;
6、社内独立公示和讨论,减少不相关讨论的杂音。

A凝聚 发表于 2017-7-4 12:01:28

没明白,怎么现在分摊的越来越多了,但是权利却没有变,还感觉少了

壹方闰土 发表于 2017-7-4 15:42:29

天天歪心思,变来变去复杂化,心也复杂功利化了,有违初心。

冬天43 发表于 2017-7-4 11:05:21

符合社员加入的初衷吗?

葛振兰 发表于 2017-7-4 23:09:02

苏~苏+苏 发表于 2017-7-4 23:06
搞得想全部退社,都不懂最初的初衷去哪里了

您好,您觉得公社这么做,是违背初衷了吗?

易鑫和科技~王炜 发表于 2017-7-5 15:37:24

为什么我抗癌公社的保障只有10万?而不是20万呢?

若无相欠怎会48 发表于 2017-7-5 07:31:41

我也是会员了,但是到现在也没弄明白了

苏~苏+苏 发表于 2017-7-4 23:06:53

搞得想全部退社,都不懂最初的初衷去哪里了

KC3885 发表于 2017-7-4 21:44:29

这个月为什么要扣这么多钱?

康孟彦11 发表于 2017-7-4 21:19:05

为什么我和老婆的权益是上面写的一半,而儿子的是与写的一样?难道成人会员只有一半权益?感觉公社的规则越来越复杂,比保险公司还复杂,而且一直在变:dizzy:

Mrzhao 发表于 2017-7-4 20:49:20

感觉复杂了 钱分摊的多了

快乐的生活着 发表于 2017-7-4 09:28:15

详细明了

湖北韩敏 发表于 2017-7-4 09:39:36

宝宝互助社,均摊是额外的吗?

龚文79 发表于 2017-7-4 10:06:03

有点复杂,不容易理解

康爱公社小广播 发表于 2017-7-4 10:09:33

龚文79 发表于 2017-7-4 10:06
有点复杂,不容易理解

就是把原来30万的权利,拆分到一个抗癌公社 20万+康爱大病互助社10万元

康爱公社何正坤 发表于 2017-7-4 10:41:01

理解了

王雪梅88 发表于 2017-7-4 11:00:49

那么,每项都要分摊费用吗?

冬天43 发表于 2017-7-4 11:02:48

为什么不经社员同意就进行折分?

冬天43 发表于 2017-7-4 11:02:50

为什么不经社员同意就进行折分?

冬天43 发表于 2017-7-4 11:02:52

为什么不经社员同意就进行折分?

欢欢兔41 发表于 2017-7-4 11:18:09

还是没搞懂?宝宝大病这一项是不是成人就不用选择?

欢欢兔41 发表于 2017-7-4 11:20:03

可以解释一下吗?

康爱公社小广播 发表于 2017-7-4 11:50:35

欢欢兔41 发表于 2017-7-4 11:18
还是没搞懂?宝宝大病这一项是不是成人就不用选择?

是的,这个之前一直大家原来就有的权利呢!所以拆分出来之后,这些权利默认就有的,大家如果不需要的话,可以自动退出这个社的。

康爱公社小广播 发表于 2017-7-4 11:51:38

冬天43 发表于 2017-7-4 11:05
符合社员加入的初衷吗?

您好,拆分出来后,社员的权利并没有任何减少的。而且觉得如果自己不需要的话,可以自由选择退出宝宝社。

康爱公社小广播 发表于 2017-7-4 11:53:05

冬天43 发表于 2017-7-4 11:02
为什么不经社员同意就进行折分?

您好,首先拆分并没有影响任何一个老社员的权利,而且还增加的大家的自由选择权,可以自由配置任何一个社。以前大家觉得分摊高的地方,可以适当减少一些权利。

成6232 发表于 2017-7-4 12:04:09

原来是什么权利,现在,还是什么权利。没那么复杂

成6232 发表于 2017-7-4 12:04:09

原来是什么权利,现在,还是什么权利。没那么复杂

成6232 发表于 2017-7-4 12:04:09

原来是什么权利,现在,还是什么权利。没那么复杂

葛振兰 发表于 2017-7-4 12:10:26

A凝聚 发表于 2017-7-4 12:01
没明白,怎么现在分摊的越来越多了,但是权利却没有变,还感觉少了

权利一直没有变化的,只是在两个互助社,这样大家就可以自由配置权利了,

阿伟小小 发表于 2017-7-4 12:30:37

宝宝先天大病社对大部分人没用吧,好多限制条件了。

葛振兰 发表于 2017-7-4 13:04:11

这个对于想生孩子的社员,还是很有用处的,如果不需要这个权利,可以退出该社的。

无情亦有情24 发表于 2017-7-4 13:29:17

公社只管做好自己该做的就好了,拿主意最终还是需要依靠精英们讨论后决定,几千年的愚民教育把很多人脑袋教成猪脑袋了,让所有人来参与政策制定那就是说书了。

智善得火18 发表于 2017-7-4 14:39:19

很好理解,赞

越1700 发表于 2017-7-4 15:39:24

搞不清楚

原野 发表于 2017-7-4 15:48:30

壹方闰土 发表于 2017-7-4 15:42
天天歪心思,变来变去复杂化,心也复杂功利化了,有违初心。

你先别下结论,
为什么将之前大病互助社拆分成30种大病互助社+抗癌公社
http://club.kags.com/thread-128720-1-2.html

原野 发表于 2017-7-4 15:49:37

越1700 发表于 2017-7-4 15:39
搞不清楚

常来社区交流以后就清楚了

壹方闰土 发表于 2017-7-4 16:16:13

原野 发表于 2017-7-4 15:48
你先别下结论,
为什么将之前大病互助社拆分成30种大病互助社 抗癌公社
http://club.kags.com/thread-128 ...

小康爱长大了,还是原来的康爱吗?社主: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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