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交满15年了,还有必要继续交下去吗?
社保交满15年后可以不再交费。如果有单位,即使缴满15年,但职工还未退休的,企业还得继续缴费,直至退休;个人缴纳社保的话,可停缴,也可继续缴纳,根据当地政策,肯定也是继续缴纳好,养老保险是遵循“多缴多得”的原则,缴费基数越高、年限越长,退休时领取养老金也越多。养老保险最低投保年限有两个:一是,1997年12月31日以前就业的满10年即可;二是,1998年1月1日以后就业的满15年即可(退职职工的投保年限必须满15年)。医疗保险规定男满25年,女满20年退休后享受医疗统筹待遇,退休时达不到规定投保年限的,按退休当年的缴费基数、比例一次性补足规定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http://p3.pstatp.com/large/150c0011f41808597acb同一文件还规定:“……单位按时缴纳了职工医疗保险费后,才能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最低15年具备领取资格,到60岁(男同志退休年龄)才可领取.。您已经连续交了十五年,按规定可以不交了,到60岁可以正常领取退休金,如果现在不交,统筹部分是不能个人提取的,因为这是一种社会性福利保险保障,个提8%部分可以退,但以后的养老就不能领取,这就是社保与商业保险的区别。还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社保需要要等到退休年龄到了以后办理了退休才能领养老金。退休年龄(男60周岁、、女55周岁)2、如果没到退休年龄 在停交保费到退休这期间,不能享受医疗待遇。在办理了退休开始,可以享受医疗待遇。这之间可以用农合医疗或者城乡医疗来代替。3、社保的政策当地不一样,建议你到社保部门直接咨询,养老保险可咨询当地热线:12333http://p1.pstatp.com/large/16ab000b2245f46682da
一、希望大家对“缴满15年”有一个清楚的认识,社会上有太多的人对此误解很深,强烈呼吁专业人士能以负责任的态度去正确引导。1、社会保险是强制性保险,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主要体现在义务方面,单位不按规定参保缴费是违法,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可对其查处;对于职工个人来说更多的体现一种权利,个人中断缴费,即是主动放弃享有国家福利保障的权益。2、按照规定职工参保后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之前都应该按时足额缴费,并且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不能减免,中断缴费补缴的要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请注意:国家和各省市养老保险制度文件中从来没有说过缴满15年可以不缴,不存在缴15年就可以随意中断缴费的说法。缴满15年”后不缴费,只能说是一种钻政策空子的行为。根据现有规定,“缴满15年”只是参保人员到达退休年龄后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一个必要条件,但绝对不是充分条件!因为《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社会保险费不得减免,逾期不缴还要加罚滞纳金(充分体现社会保险的强制性)。个人身份参保缴费的情况同样适用。所以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按时足额缴费是作为领取退休待遇的一个基本条件存在的,法律效力远远高于“缴满15年”的规定。3、《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是国务院规章,而“缴满15年”出自国务院和各省市的有关政策文件。为什么到现在没有《社会保险法》?为什么暂行条例实施这么多年还是暂行?就是因为考虑到立法层次的严肃性、稳定性。而政策文件内容,相对是灵活的,是根据情况适时调整的。社会保险立法尚未完善,大家可以对“缴满15年”的规定那么有信心么?“缴满15年”是基于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时间不长,尚未完善的具体情况制定的(99年以前的规定是10年),和其他社会保险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相比较,这个年限非常短,别的国家至少都在20年以上。4、从现实的情况来看,大家可以到当地社保部门打听一下或是问问身边的人,是否有人:缴费年限满15年就停止缴费,到达退休年龄后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我们这里城市不算大,每年也有将近2000名职工办理退休,到现在为止从未办理过一例这样的情况。而且一般情况下,临近退休年龄的参保人员补缴保险费时,社保部门对滞纳金的减免是严格控制的,到时候如果不得不补缴,可能会付出很大的代价。因此,希望大家能够了解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和完善的目标和大的方向,权利和义务相对应体现公平原则,不要随意中断养老保险缴费,否则自身利益很可能得不到保障。除非将来社会保险立法时加入“缴满15年”的条款。二、《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7〕26号)个人帐户储存额只用于职工养老,不得提前支取。职工调动时,个人帐户全部随同转移。职工或退休人员死亡,个人帐户中的个人缴费部分可以继承。
交的多,到时领的多。 到时候就怕你人不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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