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身故的权利和义务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参加啦
公社的身故权利是针对意外和疾病造成的60岁之前的身故,鉴于有社员不愿意参与此项权利和义务,以及该任务可能会给某些社员造成分摊压力,经研究,公社上线了针对此项权利的订制,社员可以取消此项权利及义务分摊。取消后,公社的针对身故的任务分摊将不会被扣款,当然本人也将失去身故时的受助资格。
其它规则不变。
目前同一社员仍不可同时享有大病和身故两项权利,当社员取得大病时的受助时,将自动失去受助的权利。
符合条件的社员在入社时是默认勾选的。对于取消此项内容又重新勾选提交的,等待期根据提交时的年龄进行重新计算。癌友、轻友、爸妈互助社无法定制此项内容。
设置路径:我的公社——家庭——点击要设置的家庭成员的姓名——权利配置
了解 了解了,我觉得身故的权力很合理,涵盖了意外,我选择保留。 了解 我选择保留意外身故的资助权利, 我也选择保留意外身故的资助权利 我选择保留,但身故金是否需下调?过多社员不保留会造成分摊压力,还有取消身故金权利的社员需重新计算等待期否不公平! 我也选择保留意外身故的资助权利 保留,这么好 梁海波9932 发表于 2016-12-23 11:29
我选择保留,但身故金是否需下调?过多社员不保留会造成分摊压力,还有取消身故金权利的社员需重新计算等待 ...
是取消了又重新勾选的才重算。 大家要保留的,不要去点此功能,让它默认,如果点了就意味着重计观察期
一个月3元封顶,对一般人来说也没啥问题,再者,人都会离开的天,这对自己来说,最有益!只要我们有先舍后得,舍己为人的精神,相信这些都会支持的 自由选择很好。以后包括权利最好也自由选择。 假设一部分人从入社过了等待期后取消身故权利,再到五十多岁又重新申请身故权利,是否有漏洞?是否对别的一直参与的社员产生不公平? 没有满足所有人的规定,本身加入社员就是自己的选择,帮助别人同时帮助自己。把大家都当做亲人还会那么计较吗?
规则可以慢慢完善,但不建议将此条改为自由选择,要么直接取消,意外保险也没几个钱。 保留 保留 从进来那天开始到最后我都不会改变了 我选择保留意外身故的资助权利 了解 支持! 路飞^O^扶者被扶 发表于 2016-12-23 12:15
一个月3元封顶,对一般人来说也没啥问题,再者,人都会离开的天,这对自己来说,最有益!只要我们有先舍后 ...
不是一个月3元封顶,而一个人3元封顶。 保留 支持,虽然我还是选择要身故权利,更加人性化,大家都有更多的自主权。个人还购买了定期寿险作为补充。 默认开启吧。 假如管理人身故了,代管人该怎么办? 超过60岁的老人可以拥有身故保障吗? 超过60岁的老人可以拥有身故保障吗? 这个身故只针对六十岁以下的重病患者,六十岁以后自然死亡就不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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