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振兰 发表于 2016-10-31 14:16:36

小阳哥67 发表于 2016-10-31 10:16
支持抗癌公社爱心奉献

必须的

至善若水@ 发表于 2016-10-31 20:16:03

壹基金原本就是福利机构,设立自闭症互助社不应该设过多门槛

至善若水@ 发表于 2016-10-31 20:17:14

符合条件应给于救助

yaming 发表于 2016-11-2 23:27:12

对.2年怎么能这么容易看出有没自闭症.放宽最少3年

范兆林(bg7nzf 发表于 2016-11-3 09:43:40

为了家人,为了孩子,公社一路创新

红箭 发表于 2016-12-2 12:15:16

:victory::victory::victory::victory:

没有昵称1 发表于 2016-12-26 10:36:18

什么时候实施

Alexis 发表于 2017-1-29 07:56:52

第2条,感觉有的地方的“和”,应该改为“或”。
有的语句容易产生歧义。

jojo40 发表于 2017-1-29 10:36:59

我发现我可能有自闭症了

清晨89 发表于 2017-2-15 23:27:21

支持公社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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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重要公告]抗癌公社自闭症互助上线(征求意见)